枞阳县钱铺镇玉龙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200万吨年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评审结果公示
发布时间:2019-3-7 11:39:13 浏览次数:6858 [关闭此页 打印此页]
枞阳县钱铺镇玉龙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200万吨年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
评审结果公示
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:省直
项目名称:枞阳县钱铺镇玉龙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200万吨年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评审结果公示
发布时间:2019年3月5日
一、枞阳县钱铺镇玉龙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200万吨年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(项目编号:GN2019-01-0367)项目,于2019年3月5日10时00分,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2开标室开标,经评审委员会评审,现将评审结果公式如下:
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: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
成交报价:人民币叁拾肆万捌仟元整(人民币¥348000.00元)
服务期: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、安全设施设计,并通过评审。其中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天内提供工业场地及皮带廊道平面布置总图初稿。
公示期:自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8日。
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。异议接收联系电话:0551-62220155。
二、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:
(一)异议人名称、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;
(二)被异议人名称;
(三)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;
(四)相关请求及主张;
(五)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资料。
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,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,否则不予接收。
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(http://www.youzhicai.com/)、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(http://www.ahtba.org.cn/)发布。
三、异议材料有以下情形的亦不予接收:
(一)异议材料部完整的;
(二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;
(三)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、恶意异议,干扰投标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对于提供虚假材料,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获恶意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,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。
如公示内无有效异议,本评审结果即为中标人的依据。
特此公式。
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2019年3月5日